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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审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5-12-29 点击数: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3)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我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是全国首批审计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会计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APEQ)A级成员单位,目前开展会计(MPAcc)、审计(MAud)、税务(MT)和金融(MF)四个专业硕士学位项目和审计(DAud)专业博士学位项目。

20世纪90年代,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财会审行业加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决定创办3所国家会计学院。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选定学院院址并多次到院视察;学院落成后朱镕基同志也曾亲自莅院视察。

学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办好”的殷切嘱托和对国家会计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前瞻、洞察、引领”为办学理念,主动贴近国家战略需求和改革发展大局,以强化高端财会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和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为重点,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复合型、管理型、应用型高级财经管理人才。

一、招生方式、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我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我院进行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二)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具有5年及以上经济与管理相关领域的全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入学前)。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1位为理论界专家,1位为实务界专家)。

三、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分三个步骤:

(1)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25日。

(2)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

(3)邮寄纸质版材料,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

以上步骤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和缴费:我院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标准为200元/人,报考费支付后一律不予退还,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纳报考费的视为无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打印报名表:考生在提交信息并支付成功后,须将《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十项材料的电子版: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生成)。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 硕(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4. 硕(博)士学位论文(全文)。

5. 个人中文简历。

6. 专家推荐信(附件1)两封,其中一封应为理论界专家推荐信,另一封应为实务界专家推荐信。

7. 个人陈述(附件2),内容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或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8. 研究计划(附件3),内容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创新之处、研究基础等,不少于6000字。

9. 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如有)。

10. 代表性科研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列表和复印件(最多6项,如有),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文发表含封面、目录及正文,外文发表含论文及检索证明)、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工作领域相关案例或专题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包括专业性奖项和非专业性奖项)等。

提交要求:每项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应附有完整公章和亲笔签名),以材料名称命名,最终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XNAIyz@xnai.edu.cn,压缩文件和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2026审计专博申请材料”。

邮寄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在邮件信封注明“审计专博申请材料”字样,邮寄3套至以下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南楼)125室 王老师,电话:0592-2578598,邮政编码:361005。邮寄请使用顺丰速运,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为准,过期不再接受申请。所提交材料均不退还。

四、考核程序

(一)材料评审

我院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打分。学院根据评审成绩、招生计划和差额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https://mpacc.xnai.edu.cn/index.htm)公布。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成绩。

(二)综合考核

1. 资格复核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未出具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考核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4)(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所在工作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函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外语证书原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实践能力与成就证明原件。

(4)我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2.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业务课1成绩占比35%、业务课2成绩占比40%、英语成绩占比25%),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核经济、管理、审计实践和英语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40分钟。面试包含个人PPT汇报和问答考核两个环节,其中PPT报告约2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实践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问答考核采取即问即答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注: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录取

(一)录取办法

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文件,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笔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院统一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的结果为准。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资格复核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学术不端;

6.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定不予录取的其他情形。

六、学制、学费与住宿

(一)学制与学费

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保留学籍和休学时间)7年。学费总计人民币32万元,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二)住宿

集中授课期间,我院为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按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七、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学习期限内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取得学术成果,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审计博士专业学位。

八、时间安排

序号

日 期

工作安排

1

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25日

网上报名和缴费

2

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31日

考生提交电子版材料并邮寄纸质版材料

3

2026年2月上旬

材料审核

4

2026年2月中下旬

公布入围考核考生名单

5

2026年3月中上旬

组织考核

6

2026年3月中下旬

公布拟录取名单

7

2026年6月

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博士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公开发布,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考生如对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招办或纪委办提出申诉。

考生申诉渠道:

研招办电话:0592-2578598,邮箱:XNAIyz@xnai.edu.cn

纪委办电话:0592-2578097,邮箱:jw@xnai.edu.cn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学院。被我院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情况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考生应及时关注我院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若教育部在2026年招生年度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25室 邮政编码:361005

咨询电话:0592-2578598

电子邮箱:XNAIyz@xnai.edu.cn

查询网址:https://mpacc.xnai.edu.cn/index.htm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