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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专业学位代码:125300,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需要,健全和完善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设立的专业学位项目。

(一)培养目标

面向会计职业,旨在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级财会人才。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和专题研修,使学生具备在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技术环境下制定战略、进行财务决策,领导企业、金融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国内外竞争的能力和学识,使他们成为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方式

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采用学分制。

特色与创新:

项目伊始,我院就从战略高度谋划人才培养模式的顶层设计:以职业能力提升为抓手,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实施框架,并在此框架下,明确实施要点,形成内容完整、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1、课程设计方面:根据MPAcc课程体系的要求,我院充分发挥与准则制定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密切的优势,以总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能力框架为基础,跟踪国内外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的最新动向,本着“会计与税务结合、会计与金融结合、会计与信息技术结合”的原则,课程设计以解决复杂的会计、税务、金融、经济问题和拓展国际视野为导向,以培养研究生的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为重点,同时结合我院的学科优势,开发了以实务为导向、适合MPAcc专业学位教育的模块式课程体系,具体可分为财务会计与审计、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宏微观经济和管理三大版块。

2、教学方法方面:强调案例教学、互动教学以及实地考察,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我院坚持实务性与职业性为导向,与行业企业深化合作,在强化专业知识培养的同时,广泛采用案例教学、企业课堂、体验式教学等面对实际难题和决策情景的互动式教学方法,以提高MPAcc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我院追求教学互动、学以致用,鼓励教学方式多样化,讲求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新理论、新理念、新思维和新方法的传授。

3、教学管理方面:结合学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形成了分类规划培养、双导师制、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加强评估与监督、建立激励奖励机制等一整套教学管理体系,有力保证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学质量。

4、培养模式方面:强调国际化视野,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我院与境内外20多所高等院校、以及包括ACCA、IMA、CIMA等在内的50多个会计职业团体和相关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我院与数所国外知名高校签订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学生在我院完成第一年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习后,可以选择赴国外大学完成第二年学习,第三年返回我院完成余下学业,顺利完成两所院校的学业后可获得双硕士学位。

(三)就业去向

一是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从事财务管理、财务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

二是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商业服务机构,从事财务咨询、舞弊控制、财务风险控制等。

三是在高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在以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为背景的各类型教育机构从事培训工作。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专业学位代码:025300,是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

(一)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能创造性地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

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采用学分制。

特色与创新:

(1)在师资配备方面:以应用型、实务型为导向,要求专兼职师资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并密切关注政策法规与实务前沿的新发展。充分发挥我院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弹性师资队伍的比较优势,合理、科学地配置师资力量,确保为税务硕士研究生授课的教师中,至少50%来自境内外高等院校、税收政策制定部门和实践部门的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修养的专家学者。

(2)在课程设计方面。充分发挥我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省市税务机关、国有大型企业和税务、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密切联系的优势,以税务实践领域实践要求的能力框架为基础,力求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并重、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兼顾。在税收理论与政策方面,设计了高级税收理论与实务、中国税制实务、税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与会计、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等课程,以促使学生系统掌握税收基础理论和技能。在税务管理方面,设计了税务风险管理、税收信息化、税务代理、纳税评估、税务争议专题、税收与会计差异及调整等课程,使学生熟练掌握税务管理的方法与操作。在综合管理方面,开设了税收筹划、财税理论前沿、公共管理、战略管理、经济法专题、高级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等课程,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务处理能力有明显的提高。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注重培养学员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开设了商业伦理与税务执业道德等课程。

(3)在教学方法方面:强调案例教学,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学过程中注重新理论、新理念、新思维和新方法的传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采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面对实际问题和决策情景的互动式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前沿讲座尤其是应用型、实务型、拓展型讲座的学时比重,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思维,密切他们与社会各界的接触。我院在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职业继续教育中业已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做法,能够为税务硕士教学方式改革上的创新性探索提供有有力支持。

(4)在教学管理方面。结合学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形成了分类规划培养、实施弹性学制和双导师制、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加强评估与监督、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等一整套教学管理体系,有力保证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学质量。

(三)就业去向

一是在财政、税收、审计与司法等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从事税政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工作。

二是在企业以及税务、会计、法律、管理等专业服务咨询机构,从事税务会计处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审计、税收筹划、税务风险控制等工作。

三是在以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为背景的各类型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培训工作。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

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Auditing”,简称MAud,是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

(一)培养目标

我院的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级审计人才。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和专题研修,使学生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具备在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技术环境下制定战略、进行审计决策,领导企业、金融机构和事务所参与国内外竞争的能力和学识,使他们成为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的复合型、应用型的高层次人才。

(二)学制和培养方式

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采用学分制。

特色与创新:

在“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校训的引领下,审计硕士项目强调能力培养也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强调扎实的理论架构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学科的逻辑脉络也注重时效、前沿、与时俱进,发挥我院的比较竞争优势,不断创新培养模式,致力于把审计硕士项目培育成为我国最具竞争力的审计人才培养项目。

1、课程设计方面:充分发挥我院与准则制定部门、行业协会、国有大型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密切联系,跟踪国内外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的最新动向,设计了以实务为导向的模块式课程体系。由于我院的许多专职教师和讲座教授积极参与我国会计审计准则和内部控制标准的制定和咨询工作,多位教师具有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历,且我院与多个政府部门、行业团体、国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单位都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了解会计审计行业最新动态、发展趋势以及实务界对高端会计培训和学位教育的需求,因此设计的课程体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深受实务界和学员的欢迎。

2、教学方法方面:强调案例教学、互动教学以及实地考察,重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教学过程中注重新理论、新理念、新思维和新方法的传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采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面对实际问题和决策情景的互动式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前沿讲座尤其是应用型、实务型、拓展型讲座的学时比重,拓展学生的视野和思维,密切他们与社会各界的接触。我院在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高层次职业继续教育中业已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做法,能够为审计硕士教学方式改革上的创新性探索提供有有力支持。

3、教学管理方面:结合学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形成了分类规划培养、双导师制、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加强评估与监督、建立激励奖励机制等一整套教学管理体系,有力保证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教学质量。

(四)就业去向

一是在审计与司法、财政税收等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从事审计检查与鉴定工作、管理审计、政府审计等。

二是在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专业服务咨询机构,从事审计服务与咨询、经营审计、绩效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基建审计等。

三是在高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以及在以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为背景的各类型教育机构从事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