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我院尚有一定调剂录取名额,从即日起接收报考福建省其他院校MPAcc考生的调剂申请。
一、接收调剂条件
1. 参加2015年10月进行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全国联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福建省内学校的考生;
2. 符合我院在职MPAcc研究生报考条件;
3. 全国联考成绩总分160分以上;
4. 自愿并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调剂申请表。
二、申请程序
2. 我院研究生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查。申请者需到原报考学校办理调剂手续,并在申请有效时间内(1月7日前)将调剂复试申请表原件和成绩单原件交到研究生处(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30办公室);
3. 我院研究生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5. 复试通过者我院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调剂申请时间
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7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处 乐老师
咨询电话:0592-2578126 传真:0592-257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