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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03          点击: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各项考核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建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各项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分数线要求

我院在教育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数,确定复试最低分数线。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50%左右,采取差额复试。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英语二

联考综合能力

会计硕士

194

55

120

(二)复试内容

1.笔试

科目:《会计学》

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知识,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和问题分析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20分。

注:同等学力还需加试《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两门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

2.面试

(1) 外语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英语听说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40分。

(2)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主要是针对时事政治、认知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相关问题进行回答,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40分。

(三)复试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资格审查和体格检查以合格和不合格计。

2.复试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60%、外语综合面试占20%,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占20%。

3.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名单

考生可在附件1中查看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

(二)资格审查

请符合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条件的考生,持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附件2中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

(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7)考生自述表(该表空表可在附件3中下载)

注意:

1.同等学力考生(以大专学历报考的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

(1)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6门以上本科专业课课程成绩证明的原件

(3)英语四级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请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三)复试日程

复试时间:4月15日-4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事项

地点

备注

4月15日

8:30-21:00

报到

注册中心

需办理住宿的考生,在此办理

15:00-19:00

资格审查

教学楼309

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9:30-20:30

复试动员

教学楼309

请所有考生准时参加

4月16日

8:30-10:30

专业课笔试

教学楼309

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携带身份证

4月16日

13:30-17:30

面试

另行通知

携带身份证

4月17日

8:30-11:30

体检

厦门大学

附属中山医院

前晚 21:30 之后不要进食(可适量饮水),当天早晨须空腹;携带一寸照片,身份证; 体检费约150元/人;早8:00学院门口集合

4月17日

14:00-17:00

18:30-21:30

同等学历

笔试

教学楼309

闭卷,携带身份证

备注: 1.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于4月17日参加我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也可以到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2.体检项目:一般检查 ,透视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3. 学院有为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住宿(学员公寓/单人间),有需要的考生可在报到时办理入住,费用自理。

五、调剂事宜

(一) 不接受校外考生调剂进入我院的申请。

(二)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院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调剂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于4月1日-5月5日期间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

(三) 未达到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六、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综合排名,择优而定。

(一)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占总成绩的60%,包括英语二(100分)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占总成绩的40%,包括专业课笔试(120分)、外语综合面试(40分)、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4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下列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七、公示及监督

(一)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公布在我院网站,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92-2578128

(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592-2578156

八、其他

(一) 附件4为学院交通示意图,考生可自行下载。

(二) 在复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和学院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上的最新通知。

(三) 所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请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邮件不再一一回复。

本公告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二0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