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18年2月3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4日前向我院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查同意,由我院收集汇总后进入复查程序。查卷范围仅限答卷的漏改、漏统、错统,主要核对卷面各项累计分,包括小项累计分、总分及卷面成绩与公布成绩是否相符等,评卷标准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三、成绩复核申请步骤(考生务必按以下规定时间和步骤进行申请,否则,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考生将申请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寄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方式:考生必须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25室,收件人:乐老师,电话:0592-2578126,邮编:361005;邮寄截止日期:2018年 2月4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成绩复查申请,逾期恕不受理。
4.对申请合乎要求且理由充分的考生,我院将汇总考生复核申请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束后,研究生处会通知相关考生核查结果。
四、“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于3月下旬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大约在4月中上旬。有关复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