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过初试、复试和体检考核,确定我院2015年全日制税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如下(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17日至4月30日,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处反映,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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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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