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财政部直属高校,成立于2002年。学院主要从事高层次的在职专业后续培训和学历教育两个方面。在学历教育方面,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MPAcc),为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之一。2011年3月,我院获得硕士学位独立授予权(招生单位代码80403),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增列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研究生教育工作。
目前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公布,根据复试分数线及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尚有缺额,需要调剂。特此公告如下:
一、调剂资格
1.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达到2015年全国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税务硕士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我院税务硕士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税务专业基础)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二、报名程序
(一)调剂生预报名:请考生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并发送至MPAcc@xnai.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初试成绩+原报考专业+原毕业学校”。邮件内容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二)正式报名: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3月18日开通)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三)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在“研招网”向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并予以通知,考生网上点击同意参加复试。有关复试信息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公告。
三、联系方式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李老师0592-2578128、2578156 传真:0592-2578128
学院网址:www.xnai.edu.cn 邮箱:MPAcc@xnai.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
四、本公告若与国家201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