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3年全日制MPAcc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各项考核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二)组建由研究生指导老师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各项考核。
在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复试最低分数线。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为招生计划(扣除3名推免生)的150%左右,采取差额复试。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专业课笔试,内容包括《会计学》和《财务成本管理》。
《会计》: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财务成本管理》: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请各位考生自己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1) 外语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英语听说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
(2) 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主要是针对时事政治、认知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等相关问题进行回答,面试时间15分钟,总分100分。
考生可在附件1中查看我院2013年全日制MPAcc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名单,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
请符合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条件的考生,持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附件2中下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1、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请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复试时间:4月14日--4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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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于4月17日参加我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也可以到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2. 体检项目:一般检查 ,透视 ,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
3. 学院为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住宿(学员公寓/单人间),有需要的考生可在报到时办理入住,费用自理。
(二)初试成绩符合全国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我院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持其他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及本人调剂申请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三)未达到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至其他院校。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外语综合面试(100分)三部分成绩组成,三部分成绩权重比例为6:2:2。
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60%+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100分)*20%+外语综合面试(100分)*20%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
(二) 在复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院研究生处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上的最新通知。
(三) 所有与招生相关的信息请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邮件不再一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