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的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同时,学院还是中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
建院以来,学院坚持“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积极服务财政经济中心工作,构建了高端培训、学位教育和智库建设“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我国会计、财税等行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才,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已经成为我国高层次财经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在培训方面,主要开展以会计审计、财政税收、经济管理为主的高层次后续培训,打造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人大代表培训等高端品牌培训项目。在学位教育方面,2011年,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教育。在智库建设方面,形成了由两个研究中心和四个研究所组成的财经智库体系,即:“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财务舞弊识别防范研究中心;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财政与税收研究所、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办学经验,先进的教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是一座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化、智能化、园林化高等学府。学院位于厦门市环岛路南段,依山傍海,风景怡人,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503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可以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为8040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MPAcc)专业代码为125300。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拟招收60人(含推荐免试生6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全国统考科目:①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② 204 英语二 (100分)。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拟于2018年4月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
专业课参考教材:《会计》(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不具体指定参考书目。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 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一)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入学时间:2018年秋季,具体时间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学费:全程共3.3万元/人(最终以省物价部门实际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可以分三次缴清,每次缴纳1.1万元。
依据学院现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设置新生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具体如下:
1.新生奖学金:新生特等奖学金人民币2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生,二等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生,三等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入学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获奖人数不超过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总数的20%。原则上各等级名额分配如下:特等奖10%,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
2.普通奖学金:每生每月生活补贴600元;一年按十二个月发放。
3.优秀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评定比例为本班级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约占20%,二等奖约占30%,三等奖约占50%。
以上奖学金评定方法如有调整,按照入学年度的奖学金评定方法执行。
(二)学位授予: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将由我院授予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硕士(MPAcc)学位证书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