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学位教育质量,建立质量保证与监督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21〕2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现将2023年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