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闽学位办〔2015〕15号)文件要求,我院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2-2023学年)》,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