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档案迁移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务必在7月31日前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档案的人员将个人档案寄至我院。
档案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乐涛老师收,邮编:361005。
二、户口迁移
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院。
户口迁移证开往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滨海街道黄厝社区 滨海派出所。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规定,原户籍在福建省内的学生,户口不迁往学校。
三、党团关系迁移
1、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中的党员,务必将党组织关系转往中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其中,党员档案应随个人档案材料一同寄发我院。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乐涛老师收,邮编:361005。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自带(切勿丢失!),在开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我院研究生处。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转单位)填写规则:①由福建省以外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②由福建省内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外的单位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
2、团员凭团员证,由学校团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四、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人:乐老师
电话:0592-2578126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5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