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5年在职MPAcc研究生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并监督整个过程。
2.成立由研究生指导老师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各项复试考核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联考成绩须满足总分不低于151分(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
1.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出具的工龄和职务证明(需证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填写《考生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1.时事政治
考核方式:面试
2.专业知识
考核方式:面试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2015年在职MPAcc一班
报到时间:2016年1月9日下午15:00
报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国家税务局
复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2015年在职MPAcc二班
报到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8:30
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楼126教室
复试时间:2015年1月9日上午9:00—11:30
复试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楼会议室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4.复试结束后,具体录取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
联系方式:研究生处 乐老师0592-2578126
邮箱:MPAcc@xnai.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