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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接收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调剂复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30          点击: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我院尚有一定调剂录取名额,从即日起接收报考福建省其他院校MPAcc考生的调剂申请。

一、接收调剂条件

1.参加2015年10月进行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全国联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福建省内学校的考生;

2.符合我院在职MPAcc研究生报考条件;

3.全国联考成绩总分160分以上;

4.自愿并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调剂申请表。

二、申请程序

1.考生下载并完整填写《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接收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MPAcc硕士学位调剂复试申请表》,并于2016年1月7日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PAcc@xnai.edu.cn

2.我院研究生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查。申请者需到原报考学校办理调剂手续,并在申请有效时间内(1月7日前)将调剂复试申请表原件和成绩单原件交到研究生处(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30办公室);

3.我院研究生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

4.有关复试要求,请查阅我院网站(http://www.xnai.edu.cn.)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在职MPAcc研究生复试安排” ,并在复试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复试通过者我院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调剂申请时间

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7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处 乐老师

咨询电话:0592-2578126 传真:0592-2578128

电子邮件:MPAcc@xnai.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